宝通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9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等方式送达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3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7.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