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4-051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申请的3亿元额度授信,以及在该授信额度内申请的借款将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并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新的额度授信。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融资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授信,并将与兴业银行签署《额度授信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根据兴业银行的要求,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经公司直接全资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科电子”)、金龙机电(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龙”)、金龙机电(淮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金龙”)、深圳甲艾马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艾马达”)、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龙”)、广东金兴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兴创”)、间接全资子公司浙江东之尼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之尼”)股东决议通过,兴科电子、东莞金龙、淮北金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广东金兴创、浙江东之尼同意为公司上述在兴业银行申请的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直接及间接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且已经子公司股东决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11-11
3、注册地点: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徐高金
5、注册资本:80316.9608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3165660
7、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微电机和微电机组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消费类电子;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75,879,100.63 | 2,579,261,124.43 |
负债总额 | 456,606,475.79 | 629,036,609.03 |
净资产 | 1,919,272,624.84 | 1,950,224,515.40 |
项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8,263,381.58 | 145,650,581.90 |
利润总额 | -6,591,374.82 | -181,691,377.49 |
净利润 | -6,591,374.82 | -181,691,377.49 |
9、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兴科电子、东莞金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广东金兴创将分别与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淮北金龙、浙江东之尼将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担保范围 | 担保人 | 担保方式 | 质/抵押物 | 担保期间 |
金龙机电 | 兴业银行 |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 | 兴科电子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东莞金龙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甲艾马达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广东金龙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广东金兴创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合同项下的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 | 淮北金龙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 淮北市烈山区青谷路22号1幢、2幢、3幢、4幢、5幢、6幢、7幢不动产权 |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抵押担保期限为债权清偿完毕 | ||
浙江东之尼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7号土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8号大街7号1幢、2幢、3幢、4幢不动产权 |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抵押担保期限为债权清偿完毕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子公司兴科电子、金龙机电(杭州)有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2、本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经子公司股东决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4.44%,占202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28.99%。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余额为2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亿元,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亿元,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81%。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
五、本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兴科电子、东莞金龙、淮北金龙、甲艾马达、广东金龙、广东金兴创、浙江东之尼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