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7 号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高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136,648,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6,648,01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3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2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1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2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256%。
5、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427,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1067%;反对1,0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426%;弃权2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0824%;反对1,0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4.0376%;弃权2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8800%。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5,428,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1073%;反对1,00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382%;弃权2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5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0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1013%;反对1,00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8955%;弃权2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032%。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5,428,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1073%;反对1,0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412%;弃权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5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0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1013%;反对1,01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9950%;弃权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9037%。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75,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684%;反对1,0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911%;弃权1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4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8434%;反对1,0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6082%;弃权1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548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93,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817%;反对1,08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924%;弃权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2722%;反对1,08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6509%;弃权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0769%。
6、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05,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176%;反对1,17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8564%;弃权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8.1994%;反对1,1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7.7237%;弃权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0769%。
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82,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736%;反对1,0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931%;弃权1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5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0116%;反对1,0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6746%;弃权1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3138%。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27,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337%;反对1,08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935%;弃权2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7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0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8.7205%;反对1,08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6864%;弃权2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5931%。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5,387,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772%;反对1,0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794%;弃权1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4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1277%;反对1,0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2292%;弃权1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6431%。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84,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756%;反对1,08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932%;弃权17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0756%;反对1,08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6769%;弃权17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2475%。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391,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0807%;反对1,08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0.7928%;弃权1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96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2414%;反对1,08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6651%;弃权1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4.0935%。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458,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99.1296%;反对9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147%;弃权2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5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0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8238%;反对97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23.1351%;弃权2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411%。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郭琼律师、董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