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易峥先生、叶琼玖女士、于浩淼先生、王进先生、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发布《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易峥先生、董事于浩淼先生和王进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士奥”)因自身资金需要,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500,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
该减持计划期限目前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目前已届满,其中易峥先生、于浩淼先生、叶琼玖女士、凯士奥未减持公司股票,王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合计减持2,586,200
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王进 | 集中竞价 | IPO前取得 | 2023.06.13- 2023.06.14 | 180.98- 184.21 | 182.48 | 2,586,200 | 0.4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易峥 | 合计持有股份 | 194,221,000 | 36.13 | 194,221,000 | 36.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555,250 | 9.03 | 48,555,250 | 9.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5,665,750 | 27.10 | 145,665,750 | 27.10 | |
叶琼玖 | 合计持有股份 | 61,730,614 | 11.48 | 61,730,614 | 11.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432,654 | 2.87 | 15,432,654 | 2.8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297,960 | 8.61 | 46,297,960 | 8.61 | |
凯士奥 | 合计持有股份 | 50,881,829 | 9.46 | 50,881,829 | 9.4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16,707 | 2.36 | 12,716,707 | 2.3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165,122 | 7.10 | 38,165,122 | 7.10 | |
于浩淼 | 合计持有股份 | 26,609,702 | 4.95 | 26,609,702 | 4.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52,426 | 1.24 | 6,652,426 | 1.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957,276 | 3.71 | 19,957,276 | 3.71 | |
王进 | 合计持有股份 | 21,290,282 | 3.96 | 18,704,082 | 3.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22,571 | 0.99 | 2,736,371 | 0.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967,711 | 2.97 | 15,967,711 | 2.9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易峥本次未发生减持,叶琼玖、凯士奥、于浩淼、王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于浩淼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结果的通知函》;
2.叶琼玖女士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结果的通知函》;
3.王进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结果的通知函》;
4.北京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结果的通知函》。
5.易峥先生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结果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