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夫妇之李爱武先生及其关联方深圳前海凯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博资本”)的通知,获悉李爱武先生、凯博资本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李爱武 | 是 | 4,000,000 | 21.37% | 0.55% | 是(高管锁定股) | 是 | 2023-4-26 | 2023-9-15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凯博资本 | 是 | 3,000,000 | 14.30% | 0.41% | 否 | 是 | 2023-4-25 | 2024-1-2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7,000,000 | 17.63% | 0.97% | - | - | - | -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关联方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 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余新 | 80,613,000 | 11.15% | 0 | 0.00% | 0.00% | - | - | 60,459,750 | 75.00% |
李爱武 | 18,717,498 | 2.59% | 7,860,000 | 41.99% | 1.09% | 4,000,000 | 50.89% | 10,038,123 | 92.45% |
余强 | 4,677,600 | 0.65% | 0 | 0.00% | 0.00% | - | - | 3,508,200 | 75.00% |
李小浪 | 2,469,030 | 0.34% | 0 | 0.00% | 0.00% | - | - | 1,851,772 | 75.00% |
凯博 资本 | 20,984,251 | 2.90% | 17,680,000 | 84.25% | 2.44%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127,461,379 | 17.62% | 25,540,000 | 20.04% | 3.53% | 4,000,000 | 15.66% | 75,857,845 | 74.43% |
注:1、余强、李小浪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新、李爱武的一致行动人;
2、“凯博资本”为深圳前海凯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爱武、公司董事皮涛和前任董事许乃弟分别持有凯博资本40%、30%和30%的股权。许乃弟和皮涛分别与李爱武签署了投票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所持凯博资本股权投票权在协议约定委托期间(投票权委托期间为自2018年9月28日投票委托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李爱武行使,李爱武同意接受该委托。因此,李爱武为凯博资本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务系股东根据个人资金安排,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