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图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年6月2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截至授予日,公司202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以 2023年 6 月21日为授予日,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00万份。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中亮
李华杰
任 福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