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关于对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52号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
2024年4月17日,你公司披露《更正公告》。公告显示,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中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等部分信息披露有误,你公司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本次更正的信息,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数据造成影响。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你公司财务负责人荆钺坤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4.2.2条的规定,对此负有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