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图软件: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4  超图软件(300036)公司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4-040)。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5,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40%,最高成交价为14.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25,2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