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代码:300037 | 证券简称:新宙邦 | 公告编号:2023-040 |
债券代码:123158 |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通知于2023年
月
日以电话、口头方式发出)。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覃九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覃九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郑仲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覃九三先生、郑仲天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王永先生、张晓凌先生、钟美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永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覃九三先生、周达文先生、郑仲天先生、谢伟东先生、王永先生、张晓凌先生、孟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覃九三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孟鸿先生、王永先生、覃九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孟鸿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张晓凌先生、王永先生、周达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晓凌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周达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达文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周达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周艾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郑仲天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谢伟东先生、毛玉华先生、姜希松先生、宋慧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黄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贺靖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靖策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杨刚齐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审计监察部相关工作。杨刚齐先生简历附后。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鲁晓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鲁晓妹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外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与深圳市容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容邦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江苏希尔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6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江海股份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容邦合伙以现金出资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5%。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月
日
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覃九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湘潭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湖南省株洲市化工研究所研究员、湖南省石油化工贸易公司深圳分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社会职务有坪山区政协委员、深圳商会副会长。2008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覃九三先生持有公司102,779,885股份,其配偶邓永红女士持有公司10,808,582股份,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达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原化工冶金研究所),获工学硕士学位。历任深圳石化集团企管部科长、副部长、部长,深圳石化有机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现兼任社会职务有:深圳新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惠州市新材料行业协会会长、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智库专家。2008年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周达文先生持有公司56,806,157股份,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郑仲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获学士学位。历任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品质部经理;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08年
月起历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及副董事长。郑仲天先生是电化学及材料化学领域的资深专家,对我国电容器化学材料行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截至本公告日,郑仲天先生持有公司42,104,102股份,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钟美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湘潭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湖南金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
月起,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17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高级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钟美红女士持有公司44,825,587股份,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周艾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湘潭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历任湖南省南龙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神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事业部经理。
2008年4月起,历任公司锂电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裁、董事;2017年
月起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周艾平先生持有公司2,268,086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谢伟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三明海斯福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
月三明海斯福被新宙邦全资收购。现任三明海斯福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谢伟东先生持有公司1,981,734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永: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学博士,先后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经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和办公室部门负责人;2009年被中央金融工委评选为“全国金融服务明星”。2017年3月至今,担任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
月至今任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月至今任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晓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金融高级经济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曾任中国(福建)外贸中心集团经济发展部业务经理;福建省今朝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学博士后。现任深圳大学兼职教授、厦门大学金融法兼职教授。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晓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孟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1995年获得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学专业的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化学与生物化学专业的博士学位。历任新加坡材料与工程研究院研究员,美国贝尔实验室研究顾问,美国杜邦公司研发中心高级化学家,深圳市乐普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南京工业大学先进材料研究院教授,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材料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社会兼职:广东省科协海智特聘专家,中国感光协会-电致变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孟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毛玉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深圳市龙岗区坪山曙光电镀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8年起历任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公司副总裁,锂电与超容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集团公司副总裁及管理者代表、电池化学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毛玉华先生持有公司562,813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姜希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助理、上海新贸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2008年开始历任公司监事、营销部经理、高纯化学品事业部副总经理、营运管理平台总监;现任电容化学品事业部和半导体化学品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姜希松先生持有公司1,010,113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宋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200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助理经理。2011年12月加入公司,历任法务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管理中心总监;2017年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宋慧女士持有公司108,000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2013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中心会计、财务部经理、三明海斯福财务总监;2020年9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黄瑶女士持有公司64,800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贺靖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2010年毕业于湘潭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中心会计、经理,惠州宙邦和三明海斯福财务总监,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20年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贺靖策先生持有公司86,400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刚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2016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新宙邦总账会计、惠州宙邦财务经理、惠州宙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杨刚齐先生持有公司21,400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鲁晓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安徽大学财政学硕士,具有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12年7月至2017年10月曾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望江县支行综合柜员、对公客户经理、大堂经理、营业部副主任,2017年
月加入公司,2020年
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鲁晓妹女士持有公司15,700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