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新宙邦(300037)公司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05)。

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5,704,17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237,800股)后的743,466,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237,8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743,466,375股×5.00元/10股=371,733,187.5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71,733,187.50元/745,704,175股=0.498499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以0.498499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计算过程及结果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55元/股-0.4984995元/股=54.5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上述调整后,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4.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66.9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92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4.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83.4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46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调整生效期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及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安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自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