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09  新宙邦(300037)公司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宙邦转债”(债券代码:123158)转股期限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8年9月25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2.09元/股。

2、2023年第三季度,共有336张“宙邦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33,600元),合计转成791股“新宙邦”股票(证券代码:300037)。

3、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19,695,029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969,502,9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7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7,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58”,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9月3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3月3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9月25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公司向346名激励对象归属324.385万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宙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42.7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2.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2022年12月23日起生效。

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宙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42.6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

2023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公司向496名激励对象归属391.82万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因本次归属增加。“宙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42.19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2023年9月11日起生效。

二、“宙邦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宙邦转债”因转股减少336张,转股数量为791股。截至2023年9月30日,“宙邦转债”尚有19,695,029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1,969,502,900元。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2023年6月30日)可转债转股数(股)其他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2023年9月30日)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207,270,83827.800179,500207,450,33827.67
高管锁定股207,270,83827.800179,500207,450,33827.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8,434,00472.207913,738,700542,173,49572.33
三、总股本745,704,842100.007913,918,200749,623,833100.00

注:上表中“其他变动”系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所致。

三、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9924512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新宙邦”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宙邦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