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孟夏、刘永泽
(三)协办人:马融
(四)培训时间:2024年3月29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六)培训人员:孟夏、卢秉辰、陈梓延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及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新宙邦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新宙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