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收到客户《供应商选定通知书》的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客户《供应商选定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生效条件:《供应商选定通知书》不构成实质性订单,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供货数量以客户的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
2、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实际销售金额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生产计划或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供应商选定通知书》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将累计增加公司2025年至2030年收入约
3.16亿美元,具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选定通知书》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密的要素进行了豁免披露。
5、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海外某电池公司(以下简称“客户”)《供应商选定通知书》,公司与客户书面协议了《Nomination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自2025年
至2030年期间公司向客户供应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海外某电池公司。
2、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交易对手方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产品类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协议采购情况:客户向公司采购指定产品,协议就产品名称、预计累计交易金额等内容进行了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供应商选定通知书》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将累计增加公司2025年至2030年收入约
3.16亿美元,具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协议有利于交易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地位、市场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3、上述协议为日常经营协议,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供应商选定通知书》不构成实质性订单,产品的实际供货时间、供货价格、
供货数量以客户的后续正式供货协议或销售订单为准。实际销售金额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生产计划或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协议的进展及重大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NominationAgreement》作为非对外公开的证明文件。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