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代码:300037 | 证券简称:新宙邦 | 公告编号:2025-043 |
债券代码:123158 |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德福年产5000吨高性能氟材料(1.5期)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福”)“海德福年产5000吨高性能氟材料(1.5期)”项目建设发展资金需要,顺利推进海德福年产5000吨高性能氟材料(1.5期)项目的实施,海德福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主要用于海德福年产5000吨高性能氟材料(1.5期)项目的建设。
公司拟为海德福申请上述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选定合作银行并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海德福其他股东并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且并未要求海德福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海德福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占比87.2%,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主要内容
1、贷款法人主体: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贷款币种:人民币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
4、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5、担保方式: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22NH06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福建省邵武市吴家塘镇七牧路 2 号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涛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07日
营业期限:2018年09月0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海德福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占比87.2%,邵武凝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邵武凝聚”)占注册资本的 7%;邵武志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邵武志伟”)占注册资本的 5.8%。
3、主要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0,071.74 | 5,635.38 |
利润总额 | -11,019.72 | -1,940.84 |
净利润 | -11,019.72 | -1,940.84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2,860.11 | 104,059.02 |
负债总额 | 75,172.05 | 78,257.58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21,178.42 | 21,408.40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35,750.00 | 35,750.00 |
净资产 | 27,688.06 | 25,801.44 |
4、经查询,海德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3、担保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德福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项目贷款,由公司承担100%的连带责任担保,即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亿元。基于银行风险控制的要求,邵武凝聚和邵武志伟未能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方式与期限以公司根据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实际担保本金金额将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本次授予的担保
额度。
五、对公司影响
本次项目贷款有利于保障海德福年产5000吨高性能氟材料(1.5期)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德福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其“海德福年产5000吨高性能氟材料(1.5期)”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满足其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海德福项目贷款提供担保,能够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5,000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