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
结果的公告
公司离任副总裁毛玉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1):
持有本公司股份342,606股(占截至当时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0.05%)的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毛玉华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5,000股(占截至当时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0.01%)。
近日,公司收到毛玉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毛玉华 | 集中竞价 | 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2月6日 | 52.42 | 85,000 | 0.0113 |
注:1、截至2026年2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751,791,551股,回购专户持股为2,539,800股,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749,251,751股。减持比例为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减持计划实施前 | 减持计划实施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毛玉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342,606 | 0.0460 | 257,606 | 0.034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652 | 0.0115 | 45,652 | 0.006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6,954 | 0.0345 | 211,954 | 0.0283 | |
注:1、截至2026年2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751,791,551股,回购专户持股为2,539,800股,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749,251,751股。持股比例为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股东毛玉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