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书面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际参会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择机出售参股公司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出售不超过上海谊众现有总股本15,827.68万股的3%(约474.83万股)的股份。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上海谊众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