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穆竟伟女士、周迎宾先生、荆树中先生、刘建中先生、任立旺先生、赵宁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叶祖光先生、李珍妮女士、李清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五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根据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上述9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陶建生 叶祖光 李珍妮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