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587,690,215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7,376,9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8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7,162,5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4,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14,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泰来九洲广惠公共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191,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9%;反对18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04%;反对185,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7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51,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8%;反对12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8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703%;反对125,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51,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8%;反对12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8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703%;反对125,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51,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8%;反对125,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8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703%;反对125,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7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