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年6月21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寅先生关于质押及解除质押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李寅 | 是 | 2,543 | 27.84% | 4.33% | 高管限售股 | 否 | 2024年6月19日 | --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偿还国泰君安证券融资借款 |
合计 | / | 2,543 | 27.84% | 4.33% | / | / | / | / | / | / |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李寅 | 是 | 2,700 | 29.56% | 4.59% | 2023年7月17日 | 2024年6月20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2,700 | 29.56% | 4.59%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份 | ||
情况 |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寅 | 9,132.95 | 15.54% | 4,349.35 | 4,192.35 | 45.90% | 7.13% | 4,132.35 | 98.57% | 2,717.36 | 55.00% |
赵晓红 | 7,583.30 | 12.90% | 3,700.00 | 3,700.00 | 48.79% | 6.30% | 3,700.00 | 100% | 2,087.48 | 53.76% |
合计 | 16,716.25 | 28.44% | 8,049.35 | 7,892.35 | 47.21% | 13.43% | 7,832.35 | 99.24% | 4,804.84 | 54.45% |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李寅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1,649.35万股,对应融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一致行动人赵晓红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1,600万股,对应融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
2、李寅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2,543万股,对应融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一致行动人赵晓红女士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2,100万股,对应融资额人民币3,941.28万元。(注:未来一年内到期数不含半年内到期数)
3、李寅先生及赵晓红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李寅先生及赵晓红女士对上市公司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