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3 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 号九洲集团零碳产业园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643,410,436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4人,代 表股份172,727,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5,05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4.0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74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2人,代表股份17,676,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747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932,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30%; 反对13,476,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24%;弃权 3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846%。
同意3,880,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534%;反对13,476,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2431%;弃权3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5%。
提案2.00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29,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275%;
反对13,369,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3%;弃权 2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
同意4,07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22%;反对13,369,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5.6357%;弃权2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1%。
提案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537,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03%; 反对9,927,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78%;弃权 2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9%。
同意7,485,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500%;反对9,927,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6.1656%;弃权2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45%。
提案4.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409,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85%; 反对11,967,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83%;弃权 3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2%。
同意5,358,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133%;反对11,967,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7.7010%;弃权3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7%。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