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加速应收账款回笼,帮助部分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实现公司与经销商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回天”)为符合融资条件的下游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实际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光大回天快贷”业务合作协议》,为符合条件的公司经销商在光大银行办理的专项在线融资业务(融资资金专项用于向公司支付合同货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宜城回天与光大银行签订了《“光大回天快贷”业务合作协议》,为符合条件的宜城回天经销商在光大银行办理的专项在线融资业务(融资资金专项用于向宜城回天支付合同货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被担保经销商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光大回天快贷”业务合作协议》(一)
1、甲方/担保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借款人:由甲方推荐并通过乙方审核的甲方下游经销商
3、乙方/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6、担保范围: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乙方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光大回天快贷”业务合作协议》(二)
1、甲方/担保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担保人: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借款人:由乙方推荐并通过丙方审核的乙方下游经销商
4、丙方/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最高债权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7、担保范围: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丙方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8、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92,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3.81%;其中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4%;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光大回天快贷”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