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回天新材(300041)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黎慧明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琳扬 |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4月1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规则、监管动态、案例说明,帮助上述对象了解监管机构最新的政策动态及规范运作要求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章锋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章锋、章力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章锋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股东关于一致行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4年5月17日,宁波证监局对国金证券子公司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5号”《关于对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股东国金证券领爱私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作为爱柯迪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爱柯迪股份3,169,091股,占爱柯迪当时总股本的0.3537%。国金证券领爱私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你公司作为国金证券领爱私享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未及时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宁波证监局对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业务合规管理,切实提升业务质量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黎慧明胡琳扬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