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章力及其一致行动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回天新材股票代码:300041信息披露义务人:章力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一致行动人(一):章锋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一致行动人(二):杨莲花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一致行动人(三):上海璞锐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1128号1幢一致行动人(四):史襄桥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一致行动人(五):王争业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一致行动人(六):赵勇刚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8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10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11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2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5
二、备查地点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一致行动人声明 ...... 19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 本报告书 | 指 |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回天新材、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璞锐思公司 | 指 | 上海璞锐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章力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章锋、杨莲花、上海璞锐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章锋证券账户因司法执行,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277,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力先生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由16.3%下降至15.00%。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章力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606198312****** |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章锋
| 姓名 | 章锋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601195702****** |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杨莲花
| 姓名 | 杨莲花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601196004****** |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3、上海璞锐思公司
| 名称 | 上海璞锐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MAEBX97K58 |
| 法定代表人 | 杨莲花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1128号1幢 |
| 成立日期 | 2025-02-13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认证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25-02-13至无固定期限 |
| 公司股东 | 杨莲花,持股100% |
、史襄桥
| 姓名 | 史襄桥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6011970053***** |
| 住所/通讯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5、王争业
| 姓名 | 王争业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6031970060***** |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赵勇刚
| 姓名 | 赵勇刚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1061978110***** |
| 住所/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2021年12月15日,公司股东章锋与章力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章锋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4,438,923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4.9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委托期限至章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同时,公司股东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分别与章力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史襄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064,536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1%)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王争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16,176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赵勇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669,696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9%)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委托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章力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3年1月31日,因章锋与杨莲花婚姻关系解除,章锋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2,219,461股股份一次性无附加条件分割至杨莲花名下,同日,杨莲花与章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杨莲花将所其持有的公司32,219,461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48%)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委托期限至杨莲花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根据章锋与章力于2021年12月15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章锋委托章力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自动调整为32,219,462股。
2023年8月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力分别与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史襄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983,897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0.72%)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王争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41,029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
0.3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赵勇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170,605股股份(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0.39%)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委托期限均为24个月,自2023年8月3日开始起算。
公司股东章锋因所持公司13,985,851股被司法拍卖并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过户,其所持股份被动减少13,985,851股,章锋委托章力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7,899,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公司股东杨莲花持股100%的上海璞锐思公司因参与司法拍卖竞得上述13,985,851股,同时上海璞锐思公司已于
2025年7月21日与章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竞得的公司13,985,851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委托期限至上海璞锐思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2025年8月3日,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分别与章力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东史襄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983,897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71%)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股东王争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41,029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33%)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股东赵勇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170,60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39%)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委托期限均为24个月,自2025年8月3日开始起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力所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1,192,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0%,章锋、杨莲花、上海璞锐思公司、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与章力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回天新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刑事判决书,追缴被执行人章锋违法所得及执行罚金,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章锋持有的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一致行动人章锋因法院强制执行将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增加或减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因执行法院终审判决,华泰证券襄阳营业部协助执行。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章锋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2026年4月10日,章锋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16,4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2026年4月13日,章锋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上述减持完毕后,章锋先生委托章力先生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由27,899,450股下降为20,622,3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章力先生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减少为83,915,232股,控制的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16.30%下降至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力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1,192,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0%,章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明细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享有表决权比例 |
| 章力 | 10,515,180 | 1.88% | 16.30% |
| 章锋 | 27,899,450 | 4.99% | 0 |
| 杨莲花 | 30,796,299 | 5.50% | 0 |
| 上海璞锐思公司 | 13,985,851 | 2.50% | 0 |
| 史襄桥 | 3,983,897 | 0.71% | 0 |
| 王争业 | 1,841,029 | 0.33% | 0 |
| 赵勇刚 | 2,170,605 | 0.39% | 0 |
| 合计 | 91,192,311 | 16.30% | 16.3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章力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减少为83,915,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章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明细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享有表决权比例 |
| 章力 | 10,515,180 | 1.88% | 15.00% |
| 章锋 | 20,622,371 | 3.69% | 0 |
| 杨莲花 | 30,796,299 | 5.50% | 0 |
| 上海璞锐思公司 | 13,985,851 | 2.50% | 0 |
| 史襄桥 | 3,983,897 | 0.71% | 0 |
| 王争业 | 1,841,029 | 0.33% | 0 |
| 赵勇刚 | 2,170,605 | 0.39% | 0 |
| 合计 | 83,915,232 | 15.00% | 15.00% |
注:2021年12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章力披露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12月15日,章力控制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8,677,931股,占当时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18.8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章锋先生持有的20,622,371股公司股票处于冻结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回天新材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
(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以下无正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襄阳市 |
| 股票简称 | 回天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041.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章力(一致行动人章锋、杨莲花、上海璞锐思公司、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上海市松江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91,192,311股持股比例:16.3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83,915,232股持股比例:15.00%变动数量:7,277,079股变动比例:1.3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一致行动人章锋因法院强制执行将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增加或减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章力
日期:
2026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章锋杨莲花
史襄桥王争业
赵勇刚
上海璞锐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2026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章力
一致行动人:
章锋杨莲花
史襄桥王争业
赵勇刚
上海璞锐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