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于波先生、李泽海先生、于雅娜女士、罗绍德先生、雷群安先生、钟刚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福池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朗科大厦对外出租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朗科大厦对外出租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和实施上述合作运营方案,代表公司洽谈具体商务条款并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跟进合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朗科大厦对外出租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