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7  朗科科技(300042)公司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进展的公告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科科技”)于2022年10月31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获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6月30日立案受理了原告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金赋”)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通知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涉案专利号为ZL99117225.6(以下简称“99专利”)。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和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和《关于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

二、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委托律师事务所转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行终884号《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上诉人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2)京73行初11365号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一审法院已经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受理。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99专利系公司作为申请人于1999年11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7月24日发布授权公告,并颁发发明专利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99专利已经于2019年11月14日期满终止。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公司99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共18次(含本次),其中13次申请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5次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公司99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有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亦以(2009)高行终字第1386号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维持公司99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有效。本次争议所涉及的99专利为公司基础性专利之一,有较强的稳定性,对公司专利运营较为重要。因本次上诉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3)最高法知行终884号《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