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董事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监事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不足全体监事半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和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30;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14: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21日中午12: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727575)到公司。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2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7575
联 系 人:于雅娜、黄山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附件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 | 股东账号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5月21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55-26727575)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董事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监事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 | √ |
表决票填写说明:
1、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2
2、投票简称:朗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