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2024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机构 | 账号 |
1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太古城支行 | 79540078801000000101 |
2 |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4403041060000053097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