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和韶关朗科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徐立松先生、郭志湘先生、邓丽琴女士、罗绍德先生、雷群安先生、钟刚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志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