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6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志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60,895,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8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4人,代表股份60,799,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39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4人,代表股份
11,020,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9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3人,代表股份10,924,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51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1307%;反对272,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2%;弃权10,0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422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31%;反对272,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13%;弃权10,0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45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严鑫、郭子威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