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23-024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24楼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雁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数为441,666,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98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数438,298,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274%;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所持股份数3,36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0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3,36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707%。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3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3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11,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6%,其中现场投票
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13,000股;反对3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55,0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1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596%;反对3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4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3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3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46,534股。同意3,917,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2454%,其中现场投票878,534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5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
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3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卢醉兰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2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6%,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0,400股;反对3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64%,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37,6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762%;反对3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2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3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1,666,901股。同意441,33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其中现场投票438,298,901股、网络投票3,038,700股;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329,3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227%;反对32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郭佳、杨雪莹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娱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