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七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创煌、陈梓锋、卢醉兰、孙琦;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姚明安、赵智文、刘伟。
我们认为第五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是《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姚明安 赵智文 刘 伟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