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近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03民初23号),公司作为原告,与被告方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网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初审已判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了公司与纵横网联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北京中院作出如下判决:
1、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结算款103,873,486.09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03,873,486.09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案件受理费689,077.63元,由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41,170元(已交纳),由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47,907.63元(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北京纵横网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3、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前期《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具体进展情况详见下表:
立案时间 | 事宜 | 案件当事人 | 涉案金额(元) | 案件最新进展 |
2023年2
月
2023年2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鸿波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鸿波科技有限公司 | 72,586,806.54 | 一审判决公司胜诉,被告已启动上诉程序。 |
四、本次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均为初审判决,各被告方均有权申请上诉审理。基于终审判决的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3)京03民初23号)
2、《民事判决书》((2023)粤1972民初7590号)
3、《民事裁定书》((2023)粤1972民初7590号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