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8  赛为智能(300044)公司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周起如、石井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0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周起如、石井艳:

经查,你公司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不审慎,导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周起如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井艳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周起如、石井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财务核算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