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上诉,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不高于49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一审判决驳回了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未开庭,目前案件对公司损益影响不确定。
近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为智能”)接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第三中院”)关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对赛为智能的《上诉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讼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进展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2024年1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公司与恒天集团关于恒天集团与天津恒天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天新能源”)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2024-001)。
根据《上诉状》引述,恒天集团诉请北京第三中院:
1、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5民初65011号民事判决书,依
法改判支持上诉人恒天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包括案件一审二审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各被上诉人承担。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及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相关进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一审判决驳回了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未开庭。目前案件对公司损益影响不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