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5年3月19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5年3月1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深圳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是否会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5、 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如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程序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法院已于当日签收相关材料,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受理文件。
1、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刚
(3)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6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1309
(4)经营范围: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建设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且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与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于2023年向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观山湖法院”)提起诉讼。经观山湖法院审理后,于2024年6月12日做出【(2023)黔0115民初102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
被申请人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2,142,846.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为:以2,142,846.74元为基数,从2023年7月6日起,
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申请人清偿2,142,846.74元之日止)。判决书生效后,由于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义务,申请人向观山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观山湖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3、申请人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联李东路8号赛为大楼A101至15楼
(3)法定代表人:周起如
(4)注册资本:763,869,228.00元人民币
(5)公司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15,626,623.93 | 1,534,079,116.12 |
负债总额 | 988,489,799.01 | 920,418,835.77 |
净资产 | 627,136,824.92 | 613,660,280.35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48,173,325.71 | 162,747,995.03 |
利润总额 | -167,258,144.55 | -19,874,629.49 |
净利润 | -166,349.198.98 | -19,770,811.05 |
注:2023年12月31日及2023年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及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申请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如果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预重整是为了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由预重整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益攸关人进行协商讨论,提前开展重整阶段相关工作,并将相关成果延伸至重整程序的制度。即使深圳中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如果深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 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及公司将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如果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与预重整管理人开展各项工作。但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董事会对公司被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审查预重整及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相关义务。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
无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董事会都会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
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告知函》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