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为智能: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通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受理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周勇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现就赛为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所涉及的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承诺如下: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避免与赛为智能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本着公允、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赛为智 | 2017年06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勇已遵守承诺。 |
能及其下属企业、赛为智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
周勇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针对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避免同业竞争事宜,本人特郑重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一、本次重组前,除持有赛为智能的股份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未从事与赛为智能、北京开心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二、本次重组事宜完成后,为避免因同业竞争损害赛为智能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其他任何与赛为智能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若赛为智能未来新拓展的某项业务为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已从事的业务,则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该等业务范围内给予赛为智能优先发展的权利。2、无论是由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赛为智能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赛为智能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3、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与赛为智能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赛为智能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赛为智能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4、若发生前述第2、3项所述情况,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赛为智能,并尽快提供赛为智能合理要求的资料;赛为智能可在接到本人及/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通知后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生产或购买权。本人确认,本承诺书乃是旨在保障赛为智能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且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 2017年06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勇已遵守承诺。 |
周勇、周斌、新余北岸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成为赛为智能的股东,本承诺人现就赛为智能本次交易完成后所涉及的保障赛为智能独立性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保证赛为智能的人员独立1、保证赛为智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 2017年06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勇、周斌、新 |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赛为智能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领薪;2、保证赛为智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赛为智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保证赛为智能的资产独立1、保证赛为智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并与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资产严格分开,赛为智能的资产全部能处于赛为智能的控制下,并为赛为智能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赛为智能的资金、资产。3、保证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赛为智能的资金、资产。三、保证赛为智能的财务独立1、保证赛为智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赛为智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赛为智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赛为智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赛为智能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赛为智能依法独立纳税。四、机构独立1、保证赛为智能建立健全赛为智能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赛为智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赛为智能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业务独立1、保证赛为智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承诺人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赛为智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与赛为智能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六、保证赛为智能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保持独立。七、本承诺人将充分发挥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积极作用,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承诺人对赛为智能不再为赛为智能股东为止。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 | 余北岸已遵守承诺。 |
给赛为智能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赛为智能进行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 | 在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 2010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本公司遵守承诺。 |
周勇 | 首次公开发行 | 本人将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 2010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勇已遵守承诺。 | |
周新宏 | 首次公开发行 | 本人将定期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 2010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新宏已遵守承诺。 | |
周勇 | 首次公开发行 |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周勇、大股东封其华及周新宏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公司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 2010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勇已遵守承诺。 | |
周新宏 | 首次公开发行 |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周勇、大股东封其华及周新宏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公司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 2010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新宏已遵守承诺。 | |
周勇 | 首次公开发行 | 在公司上市成功后,若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本人/本公司将无条件连带地按持股比例承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前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如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求公司补缴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将无条件连带地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关费用。若税收部门追缴公司净资产折股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缴纳的税款及/或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与 | 2010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勇已遵守承诺。 |
公司无关。 | ||||||
周新宏 | 首次公开发行 | 在公司上市成功后,若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本人/本公司将无条件连带地按持股比例承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前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如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求公司补缴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将无条件连带地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关费用。若税收部门追缴公司净资产折股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缴纳的税款及/或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与公司无关。 | 2010年10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新宏已遵守承诺。 | |
其他承诺 | 周勇、周新宏 | 一致行动 | 周勇先生、周新宏先生两人于2023年7月1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内,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上,周新宏先生同意将其在赛为智能的股东大会上的全部表决权授权给周勇先生行使;《一致行动协议》还约定,双方均应切实履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应就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7月13日 | 2026年7月12日 | 截至本次公告日,承诺人周勇、周新宏已遵守承诺。 |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
整或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