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5 |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 公告编号:2024-007 |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力创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2月28日(周三)下午 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周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15 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层101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高小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王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吴光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刘鹏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李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李春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宁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夏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高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岳冬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3 | 选举赵加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5.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5.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5.03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 √ |
5.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5.05 |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 √ |
5.06 | 《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 √ |
5.0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所有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华力创通大厦,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2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编:10019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龙联系电话:010-82966393联系传真:010-8280329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45”,投票简称为“华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2月2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15 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致: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高小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王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吴光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刘鹏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李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李春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宁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夏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3.01 | 选举高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岳冬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3 | 选举赵加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5.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5.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5.03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 √ | |||
5.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5.05 |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 √ | |||
5.06 | 《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 √ | |||
5.0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议案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全称)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与会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与会人员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是否委托 | |||
联系地址 |
股东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通过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到公司,参会文件以公司在登记时间内收到的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