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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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16%)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3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54%。公司近日收到王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王伟 | 673,500 | 0.101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通过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拟减持比例不超过(%) |
王伟 | 168,375 | 0.0254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王伟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伟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从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此期间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王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