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5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6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7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4235号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华力创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华力创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华力创通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华力创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力创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华力创通公司本次申请发行新股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电话 +86 10 8566 5588传真 +86 10 8566 5120www.grantthornton.cn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5 号)核准,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8,458,1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9,999,994.6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人民币4,240,000.00元后的余额325,759,994.69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开设的20000001162100076290887账户、20000001162100095003400账户和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开设的8110701013302344309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498.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3,886,496.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22) 第 110C00039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 20000001162100095003400 | 募集资金专户 | 2.34 |
北京银行世纪城支行 | 20000001162100076290887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
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 | 8110701013302344309 | 募集资金专户 | 4,498.96 |
中信银行北京来福士支行 | 8110701013702344538 | 募集资金专户 | 6.58 |
合 计 | 4,507.88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见附件1
3.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系在新兴技术领域进行的前瞻性研发,在募投项目实施中受行业发展、政策调整及相关监管机构指导的影响,同时由于该项目涉及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在研发中亦存在难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无法在原定的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本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7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可详见本公司2024年7月31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90.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110C016405号《关于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本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本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7,578.64 | 14,000.00 | 368.14 | 368.14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213.21 | 10,000.00 | 2,167.76 | 2,167.76 |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2,388.65万元,利息收入503.8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3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75.87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转出利息收入8.4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507.8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3.92%,其中:
“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合计4,505.54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34万元,为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鉴于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3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
八、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投入时间 | 信息披露累计投资金额 |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2年 | 2,720.18 | 2,720.18 |
2023年 | 6,774.44 | 6,774.44 | |
2024年 | 299.29 | 299.29 | |
小计 | 9,793.91 | 9,793.91 |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022年 | 3,781.65 | 3,781.65 |
2023年 | 3,484.27 | 3,484.27 | |
2024年 | 2,926.60 | 2,927.39 | |
小计 | 10,192.52 | 10,193.31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22年 | 8,388.65 | 8,388.65 |
2023年 | |||
2024年 | |||
小计 | 8,388.65 | 8,388.65 | |
合 计 | -- | 28,375.08 | 28,375.87 |
说明:根据本公司2024年12月26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资金额10,192.52万元。信息披露的累计投资金额与实际累计投资金额差异为8,032.67元,主要系信息披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利息收入8,032.67元所致。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32,388.6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8,375.87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4,000.00 | ||||||||||
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8,388.65 | ||||||||||
附件2:
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2024年 |
1北斗+5G 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不适用不适用 5,574.48 5,044.45 10,618.93不适用(注) |
2北斗机载终端及地面数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斗+5G融合终端基带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该项目于建设期研发形成了部分技术,并在用户验证过程产生了一批基于北斗+5G的产研一体化卫星通信芯片,于2023年及2024年形成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产研一体化芯片计入营业收入,相关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