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4年1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9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