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亚宁)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亚宁,1955年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工。曾在冶金部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从事电力电子及电气传动工程设计、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1999年起在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规划部副部长、企管部部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北京电力电子学会副秘书长。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2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长期跟踪和研究电力电子技术发展趋势、功率半导体行业动态等情况,对公司发展规划、产品研发方向和应用领域、年度经营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对公司后续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2、提名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主持和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认真审议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被提名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本着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产品技术开发、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闲置资金管理、募投项目建设、研发项目进展、市场领域拓展等情况。在日常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半导体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管理层加快产品研发,拓展市场领域,同时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调研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情况,重点关注半导体行业动态、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情况,运用自身的专长和经验,为公司稳健长远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及时学习相关法规,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项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续聘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选举姜海华、余宁梅、周亚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邢雁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颜家圣、吴拥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吴建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符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管理职责、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亚宁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