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戴昌久、谢波峰、陆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及时了解公司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材料,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就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起到了核查、监督作用,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参会情况
1、董事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戴昌久、谢波峰、陆克中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全部为同意,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戴昌久 | 独立董事 | 4 | 0 | 4 | 4 | 0 | 0 | 否 |
谢波峰 | 独立董事 | 4 | 0 | 4 | 4 | 0 | 0 | 否 |
陆克中 | 独立董事 | 4 | 1 | 3 | 4 | 0 | 0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应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其中谢波峰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陆克中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戴昌久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持续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掌握信息,详尽审阅会议相关材料,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为董事会决策作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对重大事务作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 | 应参会次数 | 亲自参会次数 | 备注 |
审计委员会 | |||
谢波峰 | 5 | 5 | — |
戴昌久 | 5 | 5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戴昌久 | 1 | 1 | — |
陆克中 | 1 | 1 | — |
提名委员会 | |||
谢波峰 | 2 | 2 | — |
陆克中 | 2 | 2 | — |
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2022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向公司提出相关规范发展的建议及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独立、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公司应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因素;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做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审计工作,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防内幕交易行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其合规意识,从而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持续关注新的会计政策,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定期做好商誉减值测试,进一步严格规范会计处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四、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报告期内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汇总如下表,查阅请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公告时间 |
1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二、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022年3月23日 |
2 | 独立董事关于年报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 | 同意 | 2022年3月23日 |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三、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六、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七、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八、关于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十、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十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
3 |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4月26日 |
4 |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12日 |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2022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内控制度建设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学习情况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监高专题系列线上培训(共三期),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特此报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