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保证金
质押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华威为了促进对下游客户应收帐款的回收,对符合银行资质条件的下游客户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有利于提高客户融资效率,促进金华威与客户共同发展。被担保对象是经金华威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推荐的、与金华威保持良好业务关系且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客户,金华威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被担保对象筛选、授信额度评估、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具备相应的风险防控及应对措施。我们认为,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为符合银行资质条件的下游客户贷款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下游客户贷款金额不超过金华威对其应收帐款的100%,担保金额不超过为下游客户贷款金额的10%,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23,912.80元,担保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谢波峰 戴昌久
陆克中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