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332,199.0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51,105,788.9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110,578.89 元。母公司2022年末的未分配利润600,509,943.36 元,减去上年度已分配的利润9,533,097.33元,母公司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37,018,722.83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送红股(股) | 派息(元) |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 |
每十股 | 0 | 0.15 | 0 |
分配总额 |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7,744,6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566,170.08 元。 | ||
其他说明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3年
2023年 | 以总股本637,744,6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2022年
2022年 | 以总股本637,744,6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2021年
2021年 | 以总股本637,744,6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其中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的比例 |
2023年 | 9,566,170.08 | 28,332,199.04 | 33.76% | 0.00 | 0.00% |
2022年 | 9,566,170.08 | 32,587,566.03 | 29.36% | 0.00 | 0.00% |
2021年 | 9,566,170.08 | 40,096,008.53 | 23.86% | 0.00 | 0.00% |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董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董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