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4-01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光伏”)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所签订的授信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保证期间为三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可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QQEX646成立日期:2023-07-2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18号万创中心13层法定代表人:刘意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电池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措施。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系公司2023年7月新设立公司,无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7-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43,912.61 |
利润总额 | -5,059,357.60 |
净利润 | -5,096,769.21 |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3,053,887.70 |
负债总额 | 38,150,656.91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38,150,656.91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净资产 | 44,903,230.79 |
美康光伏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45.93%,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美康光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肥美的合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80% |
王世珍 | 1,000 | 20% |
合 计 | 5,000 | 100% |
4、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最高债权额:伍千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85%;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21,69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15%,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