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4-035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光伏”)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约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2024年1月13日和2024年4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美康光伏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签订的户用光伏组件采购合同的付款义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
鉴于近日美康光伏向通威股份的采购量增加,为确保采购合同的全面履行,公司向通威股份出具《担保函》,为美康光伏在采购合同中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履行向通威股份增加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增加后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子公司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日业”)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3,000万元及利息等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3月26日和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可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QQEX646
成立日期:2023-07-24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18号万创中心13层
法定代表人:刘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
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电池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一季度(未审计) |
营业收入 | 219,053,753.50 | 404,711,916.65 |
利润总额 | -3,820,580.45 | 7,604,492.05 |
净利润 | -1,892,306.65 | 7,315,691.16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459,411,651.24 | 646,244,731.98 |
负债总额 | 410,377,211.90 | 589,439,346.76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409,206,175.64 | 588,575,379.80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49,034,439.34 | 56,805,385.22 |
3、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肥美的合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80% |
王世珍 | 1,000 | 20% |
合 计 | 5,000 | 100% |
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91.21%,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二)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61749628A成立日期: 2010-10-08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669号生产楼101法定代表人:陆剑峰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销售;电气技术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一季度(未审计) |
营业收入 | 114,041,775.96 | 16,453,713.20 |
利润总额 | -45,124,661.65 | -4,229,211.41 |
净利润 | -44,808,007.19 | -4,158,861.62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214,114,410.31 | 211,740,983.17 |
负债总额 | 140,010,286.26 | 141,705,582.00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137,810,215.26 | 139,533,360.00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74,104,124.05 | 70,035,401.17 |
3、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00 | 90% |
叶利生 | 248 | 6.2% |
张海利 | 80 | 2% |
陈瑜 | 72 | 1.8% |
合 计 | 4,000 | 100% |
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66.92%,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诉讼金额约1,440万元。除此之外,长沙日业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债权额:伍仟万元以及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6、担保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
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公司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1、债权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上限:伍仟万元;
6、保证期间:自采购合同项下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保证范围:采购合同项下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债务人:长沙市日业电气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债权额:叁仟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担保期限:担保书生效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止;
7、担保范围: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59%;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82,19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73%,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为通威股份出具的《担保函》;
3、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