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7-15  世纪鼎利(3000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4-027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世纪鼎利”)现将公司收购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美都”)100%股权事项中,承诺方作出的承诺以及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事项概述

(一)承诺主体:上海翼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翼正”)、TAN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

(二)承诺内容

公司与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上海美都分别于2017年9月25日、2018年5月1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对上海美都业绩及应收账款兜底事项作出承诺。承诺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6日、2018年5月17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3日、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购买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关于签署<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上海美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2、2022-001)。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4日,上海翼正已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890万元,仍需支付业绩补偿款2,609.53万元。

应收账款兜底承诺方面,上海翼正已向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兜底保证金2,100万元,加上兜底应收账款已收回的款项,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仍需向公司提供应收账款担保金额2,889.83万元。

鉴于承诺方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未全部履行承诺内容,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海美都分别作为原告就业绩补偿款事项、应收账款兜底承诺事项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横琴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20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上海美都分别收到了横琴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0491民初500号、(2024)粤0491民初499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业绩补偿款案【(2024)粤0491民初500号】

1、被告上海翼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世纪鼎利支付业绩补偿款26,095,277.89元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26,095,277.89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被告上海翼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世纪鼎利支付律师费损失15,000元;

3、被告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对被告上海翼正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向原告世纪鼎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世纪鼎利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6,564元、公告费250元,合计186,814元,由被告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负担。原告世纪鼎利已预交案件受理费

186,564元,可待本判决生效后向本院申请退还;被告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EUGENE(陈振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86,56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公告费250元已由原告世纪鼎利垫付,由被告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向原告世纪鼎利支付该费用。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世纪鼎利、被告上海翼正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应收账款兜底款案【(2024)粤0491民初499号】

1、被告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共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美都支付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补足款28,898,275.21元;

2、驳回原告上海美都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6,292元、公告费200元,合计186,492元,由被告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负担。原告上海美都已预交案件受理费186,292元,可待本判决生效后向本院申请退还;被告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EUGENE(陈振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86,292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公告费200元已由原告上海美都垫付,由被告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向原告上海美都支付该费用。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上海美都、被告上海翼正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TAN CHIN LOKE EUGENE(陈振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股权交易承诺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1,636.45万元(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承诺方上海翼正、TAN CHIN LOKEEUGENE(陈振禄)能否按照判决结果及时支付业绩补偿款及应收账款兜底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