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不含5%)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为:
议案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9《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逸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5,111,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2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4,888,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4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2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其中议案6与议案9未通过,其余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962%;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德科技有限公司及李瑞杰先生,在决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中回避表决总股份为44,878,821股。
表决结果:未通过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
9、《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德科技有限公司及李瑞杰先生,在决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中回避表决总股份为44,878,821股。
表决结果:未通过。
10、《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4,891,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39%;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95%;反对2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黄环宇、杨启东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