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比特: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予以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公司有关人员及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审核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于2023年5月1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