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航宇微(300053)公司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

2023-068)》的后续进展公告。

2、进展情况: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申请,相关纠纷案件将于2024年1月11日10时30分开庭。

3、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共四名,其余为: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小明、陈奕彬)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公司曾用名“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亚信息”)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李小明在未经铂亚信息及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其原为铂亚信息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身份与职务便利,在隐瞒了铂亚信息及公司的情况下,以其本人及铂亚信息的名义与广州冠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冠盛”)签订了《借款合同》。由于上述借款尚未还清,广州冠盛将上述纠纷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后广州冠盛以母公司为铂亚信息唯一股东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追加母公司为被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2021年3月22日,公司及铂亚信息收到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19)粤0106民初4172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及铂亚信息认为一审法院前述判决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21年9月6日,公司及铂亚信息收到了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粤01民终12951号],广州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对部分事实未予查明,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及铂亚信息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案号:(2021)粤0106民初37899号],该案件定于2022年1月12日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202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106民初37899号],认定:原告(广州冠盛)主张欧比特对铂亚信息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事实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广州冠盛对欧比特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广州冠盛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了上诉。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 [案号:(2023)粤01民终34014号{原审案号(2021)粤0106民

初37899号}],主要内容如下:

案号:(2023)粤01民终34014号原审案号:(2021)粤0106民初37899号案由:企业借贷纠纷当事人姓名: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传唤事由:庭询应到时间:2024年1月11日10时30分应到处所:第62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已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上诉案件,坚决争取和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